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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安门医院南区 开展“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”活动

作者: 浏览次数:1046 发布时间:2015-12-08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 为贯彻落实大兴区卫计委关于开展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宣传月活动的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全体职工共同参与刑法知识宣传工作力度;加强医护人员对刑法修正案(九)的认识,结合医院实际展开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。

       一、领导重视

       我院领导班子历来对普法宣传工作高度重视,接到大兴区卫计委关于开展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宣传月活动通知后,立即召开了中层科室主任、护士长会议,传达区卫计委关于开展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宣传月活动文件精神,安排部署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宣传活动和工作要求,分管领导迅速组织相关处室开展工作。

       二、大力宣传,开展活动

       为切实提高宣传月活动实际效果,开展好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宣传活动,我院结合工作实际要求全院干部职工,从现在做起、从自身做起,向患者及自己的家人、亲友宣传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。全面提高法律意识,将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的宣传体现到日常岗位工作和生活中。医院在门诊大楼LED显示屏和候诊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宣传口号;在门诊诊室、住院病区向病人及家属宣传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知识。

       三、总结经验、注重持久

       通过本次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宣传月活动的开展,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,为我院持续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开展基础,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们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营造学法、用法的浓厚氛围,积极探索普法宣传的新办法、新措施,为营造良好的全民学法氛围做出贡献。